海外网6月13日电 6月13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对第四批7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其中,云南省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不力成为公开通报的7个典型案例之一。
2024年5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发现,云南省滇池、杞麓湖、大屯海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不力,治理措施推进滞后,水质未得到有效改善。
督察发现,昆明市滇池的入湖河道整治不到位。云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滇池35条入湖河道应于2023年底前达到水功能区划考核目标要求,实际仍有6条未达到,其中广普大沟、海河水功能区划目标为Ⅲ类,目前仍为V类。抽查发现,海河巫家坝段、广普大沟渔村段、盘龙江金色大道段、捞鱼河水质净化厂段,雨天均有大量污水直排河道。大青河上游明通河段、船房河上游兰花沟段、枧槽河上游海明河等虽设有截污闸门,但雨天污水溢流情况突出。其中,明通河段截污闸门2022年至2023年溢流70次,总时长达1800小时。2024年5月19日至22日,明通河段截污闸门累计溢流37小时,造成明通河水质急剧恶化,成为黑臭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达62毫克/升、15.5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1倍、14.5倍;大观河因大量污水汇入,溶解氧浓度从5.6毫克/升降至1.6毫克/升,水质降为劣Ⅴ类。
2024年5月2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明通河4公里河道成为黑臭水体(图片来自生态环境部网站)
据了解,入湖河道整治不力,是滇池水质未能有效改善的重要原因。监测结果显示,2023年,滇池外海水质为Ⅴ类,6月至7月甚至出现劣V类。据统计,滇池蓝藻水华2022年发生5次,2023年骤升至62次,2024年以来已发生22次。
据介绍,云南省高原湖泊众多,其中30平方公里以上的9个,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宝贵的淡水资源库。做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对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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