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6月13日电 6月13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对第四批7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其中,湖北省部分地方大气污染反弹严重成为公开通报的7个典型案例之一。
2024年5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发现,部分地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力,部分行业污染治理不到位,一些企业单位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严重。通报指出,“十四五”期间,湖北省多个城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荆州市、黄冈市、孝感市细颗粒物浓度逐年上升,2023年比2021年分别升高34.3%、29%、27.3%。
督察发现,湖北监测检测弄虚作假问题多发。湖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约占全省总排放量的40%。督察期间抽查8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发现,荆门市万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利用其他设备的风扇转速伪造实际检测车辆转速,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咸宁市通城东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宜昌当阳市永生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武汉市好江南天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松油门、换挡位等方式降低车速,进而减少柴油车辆排放污染物检测浓度,用明显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要求的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武汉市成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在检测设备进气管上人为安装阀门,减少进气流量,降低尾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荆门市耀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当阳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变更检测方法,降低检验标准,导致车辆由不合格变成合格。
通报指出,湖北部分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失真失实。荆州市玉沙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月2日至5月20日正常生产,期间锅炉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分别超标40天、31天,但企业将生产状态虚假标记为“停运”上报监管平台,以逃避处罚。孝感市长舟盐化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现场实测二氧化硫浓度是自动监测数据的4倍,部分未经脱硫处理的烟气直排。
2024年5月2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荆州市玉沙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期间污染严重(图片来自生态环境部网站)
通报指出,湖北省部分地方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视不足,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不够,污染治理措施推进不力,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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