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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

光明日报 2024-10-31 10:26:3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和公平,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如何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让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1.供得出,高质量公共数据陆续供给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重要的价值。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孟庆国认为,公共数据是数据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公共数据要素潜能尚未充分释放,共享开放、管理体制、授权机制、利用行为和安全权责等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依然存在。

当然,要想让公共数据资源“用得好”,首先要让其能“供得出”。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将陆续供给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此前很多企业和机构不知道有什么公共数据、数据在哪里、怎么获得。国家数据局将通过公示资源登记信息、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

“《意见》明确了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供给方式,既满足不同的开发利用需要,也提出针对性管理要求,目的就是希望能够系统性地解决公共数据资源‘供得出’问题。”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说。

陈荣辉介绍,共享是面向各级政务部门的,主要是解决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问题。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已发布6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4批垂管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清单,共享调用次数超过5400亿次,累计交换垂管数据超过6.8亿条。

“开放主要是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强调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利用互联网依法依规有序开放数据或者数据集。”陈荣辉说。

此外,《意见》重点针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行为进行规范,着重从资源管理、授权实施、运营监督三个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

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表示,总体上看,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这些年来,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海南、贵州等地,以及人社、气象、电力等部门单位都开展了积极探索。安徽、海南、成都、青岛等地方制定出台授权运营的专项制度或者专项政策。

“我们将积极鼓励地方和部门在制度机制、规范授权、价格形成、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共同探索实践路径,共同营造开发利用的良好生态。”张望说。

在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主任、教授郑磊看来,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这三种供给方式虽然对象不同、用途不同、方式不同,但殊途同归、目标一致,都是为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流得动,更好发挥要素价值作用

数据“供得出”,还要“流得动”。

“公共数据只有流动起来,才能发挥出其要素价值作用,流动速度越快、次数越频繁,其要素价值作用越大。”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管理理论与技术国际研究中心教授张向宏说。

数据流通离不开基础设施。从“东数西算”工程启动实施,到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当前,国家数据局聚焦数据流通利用环节,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在统一基础设施底座的基础上,部署开展多项技术路线试点,促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主体的高效可信流通利用。

“不仅要有平台、系统等‘硬’的设施建设,也要有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软’的制度设计。”国家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司长杜巍说,近期,国家数据局正组织编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推动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10月28日,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成立,主要负责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等基础通用标准,支撑数据流通利用的数据基础设施标准,以及保障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标准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建设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离不开数据标准。在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利用方面,通过标准化,可有效规范数据格式,改善数据质量,优化数据资源供给,降低数据开发成本。”刘烈宏表示。

3.用得好,鼓励参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10月28日,在国家数据局召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部署会上,“统筹民商卫星数据,助力防灾减灾”“创新医疗保障‘支付+核保+监管’”“旅游景区入园便利与客流监测”“数据驱动低空经济多领域创造场景打造”等18个示范场景发布。

据介绍,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推动供需对接、部省协同,每季度发布一批重点联系的数据应用示范场景,培育形成一批企业、群众可感可及的应用成果,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

当前,数据已融入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专家认为,用好公共数据可以更好地建设数字中国,对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都很重要。比如,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打破“数据孤岛”,不仅可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也能让决策更加科学。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软件与集成电路评测中心副主任吴志刚说,公共数据资源只有与千行百业深入融合才能发挥真正作用。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百姓衣食住行、城市社会治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推动数据利用方式向共享汇聚和应用服务能力并重的方向转变,促进多元数据融合应用,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

“我们将引导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要素数据×’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大赛,发布典型案例,激活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数据价值挖掘和创造。”刘烈宏表示,国家数据局将加快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

4.保安全,强化运营监管和信息保护

众所周知,数据资源中包含不少个人信息。

“国家鼓励支持数据产业发展,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向好。当然,也要看到,数据安全等问题依然存在,这需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联动发展,营造更好的产业发展生态。”中国电子(郑州)数据创新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张向宏认为,数据要素具有的高流动性、低成本复制性、边际效应递增性等特点,在极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快速创造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实现对经济发展倍增效应的同时,也容易带来隐私泄露、安全泄密、数据滥用等风险隐患。一方面,要加大创新激励,鼓励先行先试;另一方面,要从强化制度建设、提高技术能力和加强过程管理等方面,将数据安全保障贯穿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

对此,《意见》提出,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对数据资源生产、加工使用、产品经营等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分类分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开展公共数据利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用业务规范性审查。运营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护公共数据安全。

“隐私计算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是当下保障公共数据安全可信流通的有效手段,应加大力度支持相关技术创新和应用,更好地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张向宏说。

张望表示,国家数据局将支持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从提高技术能力的角度让“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

截至今年6月底,“东数西算”八大国家枢纽节点机架总规模超过195万架,整体上架率63%左右,东西部枢纽节点间网络时延已基本满足20毫秒要求。

2023年,全国数据生产总量同比增长22.4%;重点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62.9%、80.1%。(刘坤整理)

《光明日报》(2024年10月31日 15版)

责编:张英杰、李雪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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