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动力源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并设定了能源综合生产能力、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等关键量化目标。
“‘十五五’时期,我国能源体系的转化正在全面加速。‘十五五’末我国将初步建成绿色低碳新型能源体系。”中国人民大学生态环境学院教授李岩向人民日报海外网表示,“传统能源体系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为主体,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首要任务是从能源体系源头降低碳排放。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效率持续提升、成本稳步下降,已具备大规模替代传统能源的条件,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民日报海外网梳理多地“十五五”规划纲要发现,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已成为多地发展共识。内陆地区依托资源优势,推动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甘肃提出,接续打造库姆塔格、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推广光伏治沙、农光互补、交能融合等“光伏+”综合利用模式。内蒙古自治区提出,加快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科学制定年度利用率目标和开发规模,保持新增装机合理规模。
人民日报海外网了解到,沿海地区注重深耕海上新能源资源。浙江提出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提速海上风电建设,建成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福建则提出,构建以装备制造、海风运维、绿电消纳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链条,稳妥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区域性海上风电运维基地。

在福建平潭海域拍摄的海上风电场和陆上风电场(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林善传 摄
各地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并非意味着各自为战、分散布局。《规划》指出,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能源和经济、总量和结构、全国和区域、国内和国际,推动非化石能源供应形成五大增长板块,巩固优化化石能源生产基地,加强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布局协同,统筹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不断拓展多元化进口通道。
李岩认为,各地布局新型能源体系,不能简单落地项目,堆砌产能,关键是在全国能源格局中找准自身的定位。地方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必须立足自身资源禀赋、能源供需结构和产业基础精准发力。针对风光资源富集,本地消纳有限的西部地区,重点完善储能配套、畅通外送通道,而针对用能负荷集中,能源需求旺盛的东部地区,在发展海上风电等本地新能源的同时,持续提升储能调峰和电网调节能力。李岩表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是系统性工程,当前仍需补齐远距离输电、新型储能和电网升级改造等短板,推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多种模式协同发展。”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开始积极探索新能源时空互补、跨省协同的消纳途径。今年6月,我国首次达成跨区域“光伏+风电”纯绿电接力外送交易。据悉,依托西北—华北、东北—华北两条特高压输电通道,青海、黑龙江、北京两省一市创新开展跨区域绿色电力交易协同合作,青海光伏与黑龙江风电“接力”外送北京。
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表示,“经过未来五年接续奋斗,一个安全韧性更足、能源结构更优、系统形态更新、创新活力更强的新型能源体系将加快形成,为能源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海外网 穆瑀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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